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燕山法化·雾灵法泽|直面开庭不能 法官巧化纷争

发布时间2025-04-24 14:53 来源: 兴隆县法院微信公众号

“法官,真是太感谢您了,我们一家人一年到头就靠我们这点工程款吃饭呢!再要不到钱,我们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!”两位农民工粗糙的手指紧抓着衣袖,眼圈一阵阵泛红。

2020年,张某以挂靠河南某工程有限公司的方式承包某扶贫项目后,将该工程转包给王某军和王某福二人。施工完毕后,扶贫项目工程款打入河南某工程有限公司账户,该公司将部分工程款转给张某。但就王某军和王某福的工程款,张某和河南某工程有限公司却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不予给付。2024年12月,王某军和王某福二人,将张某和河南某工程有限公司诉至兴隆法院。

法官了解案情后,了解到工程款确实打入河南某工程有限公司账户,公司尚有几万元工程款没有打给张某。法官通过企查查、工商登记信息等多种方式,试图联系河南某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,负责人拒不接电话,只安排一人到庭处理,没有带任何公司的授权,开庭审理陷入僵局。为了更好地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,法官耐心地和原被告双方做工作,原告和河南某工程有限公司达成口头和解协议,河南某
兴隆法院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通过调解协商等非诉讼途径多元化解决纠纷,避免了漫长的诉讼程序。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负累,减轻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,也缓解了当事人的经济压力和精神焦虑,还减少了群体性事件风险,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,彰显了司法的高效性和灵活性,体现了司法便民,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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